一、招聘崗位及條件
(一)招聘崗位
以賀州市職業(yè)教育發(fā)展中心名義,公開招聘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及輔導員共43名,其中事業(yè)編制11名,教職人員控制數32名(具體條件詳見附件1)。
(二)招聘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熱愛黨和人民的教育事業(yè),遵紀守法,品行端正,身體健康。
2.年齡條件。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人員年齡為18至38歲(1987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間出生)。碩士研究生及以上學歷學位人員或者招聘的崗位為本科學歷學士學位且具有中級職稱及以上人員,年齡為18至43歲(1982年1月15日至2008年1月15日期間出生)。
3.學歷及教師資格條件。專任教師學歷為本科及以上學歷,學士及以上學位,取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具體要求見附件1:2026年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崗位計劃表,以下簡稱“崗位計劃表”)。在報考時尚未獲得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可以先報名參加考試,但必須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證明,在獲得教師資格證書后及時提供原件核驗,否則取消報名和錄用資格。輔導員崗位暫不需要具有高等學校教師資格證書。
報考人員的學歷(學位)證書原件、教師資格證書原件必須在2026年8月31日前提供,否則取消錄用資格。
4.對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所持教師資格證的要求詳見《崗位計劃表》。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1.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2.在公務員招考和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中被考試組織部門認定有嚴重違紀違規(guī)行為并在禁考期限內的人員;
3.被辭退未滿五年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公職人員;
4.現役軍人;
5.聘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人員;
6.正在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7.正在受處分期間,或正在接受紀律審查或監(jiān)察、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8.在讀的普通高校非2026年應屆畢業(yè)生(其中,在讀的非2026年應屆畢業(yè)的研究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學歷、學位證書報考);
9.按規(guī)定不得招聘為事業(yè)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招聘程序
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及輔導員招聘工作,按照“發(fā)布招聘信息→網上報名與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體檢→考察→公示→聘用”等環(huán)節(jié)開展。
(一)發(fā)布招聘信息
報考人員從2026年1月9日開始可以通過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等媒體查詢招聘人數、崗位、資格條件等,詳見《崗位計劃表》。
報考人員需咨詢《崗位計劃表》中的專業(yè)、學歷、學位及其他資格條件,請直接與資格審查單位聯系。
(二)網上報名及資格審查
1.報名方式。本次公開招聘實行網上報名。報考人員將《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及輔導員招聘報名表》、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掃描件發(fā)送至報考的招聘單位電子郵箱,電子郵箱地址為hzzyjsxyzp@163.com,并對本人所填報的個人信息和報考信息準確性負責,報考人員只能選報一個崗位。對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報考人員弄虛作假,惡意注冊報名信息,擾亂報名秩序的,將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從嚴處理。
2.報名時間:2026年1月15日9:00至2026年2月4日17:30。
3.資格審查。由資格審查單位對報考人員進行資格審查。對符合報考資格條件的,不得拒絕報名;未通過資格審查的,應說明原因。資格審查單位必須在考生提交報考申請次日起2日內,提出審查意見。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所學專業(yè)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經資格審查單位同意,可以報考。此類考生需在報名時提交《專業(yè)核心課程相似說明承諾書》,并于面試資格復審時提交所在畢業(yè)院校出具的《核心課程證明》原件。
招考崗位要求的學歷、專業(yè)等資格條件方面的問題,由招聘單位及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4.計劃招聘人數與應聘人數比例應達到1:3及以上方可開考筆試。達不到規(guī)定開考比例的,原則上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至1:3比例,或取消該崗位招聘計劃;未達開考比例,有特殊原因急需補缺的,由用人單位提出,經招聘工作領導小組批準后方可開考。報考的崗位被取消或減少招聘人數的,將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發(fā)布公告,報考人員可在規(guī)定時間內改報其他崗位。資格審查單位必須及時完成資格審查。
此次報名不需繳納考試費用。
(三)筆試
1.報考人員需攜帶《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教師及輔導員招聘報名表》原件、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復印件、原件(原件核驗后返還)、《誠信承諾書》原件等材料參加筆試。
2.筆試時間、地點及科目。
筆試時間:2026年3月1日上午9:00-11:00
筆試地點:賀州市職業(yè)教育發(fā)展中心
筆試科目:綜合應用能力測試
考生于2026年2月27-28日9:00-12:00,15:00-18:00到市教育局608室領取筆試通知書,具體考場安排見筆試通知書。
3.筆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者為合格,未達60分者不能進入面試環(huán)節(jié)。
報考學歷要求為本科及以上的崗位,所有考生必須參加筆試及面試;報考學歷要求為研究生的崗位,考生免筆試,直接參加面試,詳見《崗位計劃表》。
(四)面試(時間暫定2026年3月上旬)。
1.公布面試擬入圍人選并進行資格復審。根據計劃招聘人數與面試人選1∶3的比例,按照同一崗位報考人員的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確定面試擬入圍人選。比例內末位考生出現筆試合格成績并列時,同時確定為進入面試入圍人選。進入面試范圍人員須在規(guī)定時間內將相關材料原件和復印件送達資格審查單位(不接受傳真或郵遞等方式提交報名材料)。資格審查單位具體地址及聯系電話見《崗位計劃表》。
面試擬入圍人員須提供的材料包含:(1)《報名表》原件一份(必須在聯系電話欄填上聯系電話),考生自行下載填寫打印,手寫簽名;(2)居民身份證(有效期內)、畢業(yè)證、學位證、教師資格證復印件各一份(應屆畢業(yè)生若學校尚未發(fā)放畢業(yè)證、學位證的,則提供畢業(yè)學校蓋章的畢業(yè)生就業(yè)推薦表或其他證明應屆畢業(yè)生身份的材料;未拿到教師資格證的,須先提供教師資格考試合格成績證明);(3)《核心課程證明》。報考人員所學專業(yè)與報考崗位要求的專業(yè)名稱不完全一致的情況下,如自認所學核心課程與報考崗位要求專業(yè)的核心課程80%以上相同的,需提供所在畢業(yè)院校蓋章的《核心課程證明》;否則視為專業(yè)不符,取消面試資格;(4)國外、境外的學歷學位證書, 必須提供國家有關機構認證的有效證明;(5)報考崗位所需的其他相關證明材料。
報考者提供的材料必須真實、準確,凡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影響資格審查結果的,招聘單位主管部門有權取消其參加面試的資格,并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規(guī)定》(人事部令第6號)及《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處理。
出現未通過資格審查或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由資格審查單位按照筆試合格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電話通知遞補面試人員,遞補人選的資格審查要求同上。若因遞補人員原因無法聯系或無法按規(guī)定時間提交材料的,視為自動放棄遞補資格,由資格審查單位通知下一位遞補人選。面試擬入圍人選及提交面試資格審查材料的時間安排等事項由考生自行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查詢,不另行通知??忌话匆筇峤徊牧蠌蛯彽?,視為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招聘崗位筆試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數達不到1:3面試比例的,按實有筆試合格人數進行面試;招聘崗位沒有通過合格分數線的人員時,取消該崗位的招聘計劃。
2.公布面試人員名單:面試資格審查合格人員名單及面試安排,于面試前三個工作日在賀州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www.gxhz.gov.cn)(首頁 > 政府信息公開 > 法定主動公開內容 > 人事信息 > 考錄招聘欄目)和“賀州教育”微信公眾號上公布。面試公告發(fā)布后,自愿放棄面試資格的,不再遞補面試人選,按實有人員進行面試。
3.面試方式。面試采用結構化方式進行,流程及其他相關要求按照桂人社發(fā)〔2012〕79號文件執(zhí)行。
4.面試成績公布。面試期間,對面試考官和考生實行封閉管理。嚴禁攜帶手機等通訊工具進入面試考場。招聘考試部門不得向面試考官提供考生的個人信息??脊侔纯忌嬖囆蛱柦o予評分。考生面試時不得向考官透露本人姓名,如有違反則面試成績按零分處理,透露父母姓名、工作單位、畢業(yè)院校等個人其它信息的,酌情給予扣3-5分處理。
面試成績滿分為100分,60分及以上為合格(其中面試人數與招聘人數達不到3:1的崗位,分數必須達70分及以上方為合格)。面試成績不合格者不能進入體檢、考察等程序。
面試結束當天在考區(qū)內公布面試成績。
(五)體檢、考察
本次招聘的總成績計算方式如下:
1.有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筆試成績×50%+面試成績×50%;
2.免筆試崗位的考試總成績=面試成績。
根據報考人員的總成績,按照招聘崗位計劃數1:1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體檢人員。總成績相同時,則以學歷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時,以面試成績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時,以面試評分要素中第一要素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時以面試評分要素中第二要素高者優(yōu)先;再相同時以面試評分要素中第三要素高者優(yōu)先。以此類推,再相同時則進行加試,直至確定該崗位進入體檢、考察最終人選。
考生體檢工作由市教育局、人社局組織實施。體檢須到指定的醫(yī)療機構進行。體檢標準按照《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廣西壯族自治區(qū)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操作手冊(試行)》執(zhí)行。體檢費用由考生承擔。
招聘單位及其主管部門負責考察工作的實施。成立2人以上的考察組,按照德才兼?zhèn)涞臉藴?,采取多種形式,著重考察報考者的政治思想表現、道德品質、與報考崗位相關的業(yè)務能力、工作實績、崗位匹配度等情況,同時對報考人員資格條件進行復查。凡是重要檔案材料不全、個人經歷不明、歷史狀況不清,無法進行有效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不予聘用。考察后,出具書面考察意見??疾觳缓细竦牟坏么_定為擬聘人選,經招聘單位提出書面遞補申請并通過招聘單位主管部門審批后,可從同一崗位面試成績合格的報考人員中按照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的順序依次遞補人選。
(六)確定擬聘人員及公示
1.確定擬聘人員。招聘單位確定擬聘人員時,對體檢或考察不合格的,不得確定為擬聘人員??杖钡拿~,按總成績排名依次遞補(總成績相同者,按進入體檢、考察人員方式確定)。
2.公示。招聘崗位擬聘人員由市教育局會同市人社局審核后公示,公示時間不少于5個工作日。
(七)辦理聘用手續(xù)
對公示無異議,或有異議經核實不影響聘用的人員,按規(guī)定流程及時辦理聘用手續(xù)。公示有異議且影響聘用的,公示期間或公示之后自動放棄的,空缺的崗位不再遞補。新聘用人員實行試用期制度,并按規(guī)定進行崗前培訓和試用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資格。
三、招聘工作紀律和監(jiān)督
(一)本次公開招聘工作信息公開、過程公開、結果公開,并接受紀檢監(jiān)察部門、新聞媒體和社會各界的監(jiān)督,保證公開、公平、公正。
(二)實行誠信報考制度。報考人員所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當真實、準確,并遵守考試紀律。對弄虛作假、違反招聘考試紀律的報考人員,按照《事業(yè)單位公開招聘違紀違規(guī)行為處理規(guī)定》(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因報考人員自身條件不符合招聘公告(簡章)、招聘崗位要求而在招聘各個環(huán)節(jié)被發(fā)現導致被取消報考資格的,由報考人員自行負責。
(三)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實行回避制度。工作人員在公開招聘中,涉及與本人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近姻親關系或者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公正的,應當回避。
(四)嚴格招聘紀律,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工作人員,按照人社部令第35號有關規(guī)定從嚴處理。對違反公開招聘紀律的其他相關人員,按照有關規(guī)定追究責任。對有違反下列規(guī)定情形之一的,必須嚴肅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偽造、涂改證件證明,或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幫助他人獲取報考資格的。
2.工作人員指示、縱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試考核過程中參與作弊的。
3.故意泄漏考試題目的。
4.有違反規(guī)定,影響招聘公平、公正進行的其他情形的。
四、其他事項
凡涉及本次招聘重大事項未盡事宜,由招聘工作領導小組研究決定。具體招聘事宜由招聘單位主管部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6年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崗位計劃表
2.2026年賀州職業(yè)技術學院公開招聘教師及輔導員報名表
6.廣西壯族自治區(qū)考試錄用公務員專業(yè)分類指導目錄(2025年版)
賀州市教育局 賀州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6年1月9日




